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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作者:cshzc cshzc 来源:原创 人气:1281 评论:0 推荐等级:★★★
录入人:黄 泽成 录入时间:2008/9/22 关键字:

 

为进一步加强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发挥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的模范表率作用,提高小学数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建设一支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优良的小学数学教师队伍,根据湘教发[2004]19《关于开展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是湖南省小学数学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小学数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和专业性的称号。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行家。

第二条 评选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的范围为:普通小学教学第一线上的广大的数学教师。

第三条 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土的声望;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地级或县级一次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业务条件

学历合格,任小学高级教师3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精通业务,治学严谨。具有指导小学一级以上教师的水平和能力,并在指导、培训、提高小学一级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从事小学数学教学工作以来,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法灵活,注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在教育学生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对差生转化和大面积提高学生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方面有独到见解,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效果。

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教学中获得优秀奖励;在教学经验等方面撰写的论文参加市地级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交流并且获得过奖励。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一篇(本)以上的论文或专著。

第四条 评选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程序

评选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要坚持群众民主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评选质量。

(一)省小学数学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学科带头人评审委员会,负责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评审工作。各市(州)成立学科带头人评审推荐小组,负责学科带头人的评审推荐工作。各级评审组织由区县教研员和对小学教育、教学有研究的专家、校长组成。被推荐人员应获得超过评审组织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票方为有效。

(二)在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充分酝酿提名的基础上,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县(区)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对象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审查,形成详细的考查报告,经学校及县(区)教研室同意后,填写《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连同个人材料及考查报告,报市(州)小学数学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综合评议,并根据省规定的评选数额确定上报人选报省小学数学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

(三)省学科带头人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上报人进行初审,然后组织被推荐人①集中培训学习,②观摩被推荐人的课堂片段教学、说课情况,③听取被推荐人讲述自己的成长故事,④组织专家答辨会,⑤组织专家组赴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考察等,最终形成综合意见,确定最后人选。

(四)申报学科带头人,应向评审组织提交以下材料:

1.《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二份。

2.能够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25件以及学历证书、获奖证明材料(不得使用复印件)。

3.能代表本人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23件。

4.有关组织鉴定、考核、考察、评议材料。

(五)时间安排

1620前,提交申报材料;

27月份组织被推荐人集中培训;

3910月组织被推荐人的课堂片段教学、说课;听取被推荐人讲述自己的成长故事;组织专家答辨会;

412月底前,评审表彰。

 

 

湖南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

湖南省小学数学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

200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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