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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中期(2010—2015年)建设方案
湖南省教育厅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X湘发[2007]18号)精神,落实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促进现代教育技术推广和应用,提高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市场参与的资源建设机制,建设“体系完整、类型丰富、贴近课堂、服务课改”的基础教育教学资源,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及教育现代化服务。
二、建设原则
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坚持以下主要原则:
1、科学性原则。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体现学科特点和教学规律。
2、标准化原则。以教育部颁发的《学习对象元数据规范》、《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元数据规范》等技术标准为依据,确保资源的规范性、通用性。
3、系统性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和课程标准,综合考虑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需求,构建完整、系列化的教学资源体系。
4、针对性原则。根据我省基础教育现状,建设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提高教学资源在课程教学中的有效性。
5、效益性原则。坚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中政府的主导地位,坚持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逐步向全省中小学免费提供教学资源,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教学资源研发、管理、推广应用机制;构建以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为龙头,市州、县市区为基础,中小学校广泛参与的基础教育资源建设体系;基本实现基础教育各学段、各学科教学资源全覆盖,为全省中小学校和社会用户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09—2011年):
l、完成义务教育阶段l一6年级基本学科公共教学资源的开发工作;
2、全面启动中小学共享资源和市场资源项目建设;
3、建设4个左右市州级、30个左右县市区级基础教育资源研发同盟单位。
第二阶段(2011年一2013年)
l、完成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基本学科公共教学资源的开发工作,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学科公共教学资源金覆盖;
2、继续实施中小学共享资源和市场资源项目建设;
3、建设6个左右市州级、50个左右县市区级基础教育资源研发同盟单位。
第三阶段(2013年一2015年)
l、完成高中阶段(10一12年级)、学前三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公共教学资源的开发,基本实现小学、初中和高中基本学科公共教学资源全覆盖;
2、继续实施中小学共享资源和市场资源项目建设,基本实现
各学科课程标准知识点全覆盖;
3、建设4个左右市级、30个左右县市区级基础教育研发同盟单位。
四、资源类型
按内容分为三类:
(一)网络课程。以国家课程标准和现行使用的主体教材为依据,系统开发基础教育基本学科的网络课程。
(二)教学课件。针对知识难点、能力重点开发的教学课件。
(三)教学资料。有关学科内容、方法及应用的延伸材料。按投入主体和使用方式分为三类:
(一)公共资源。由省级财政经费投入开发,按先课程、再课件、再教学资料的顺序开发,资源免费使用。
(二)共享资源。以市州、县市区为主体组成资源建设同盟,按照义务与权利对等的原则,凡加入同盟者,按规定向省级资源中心提供了一定数量教学资源或者与之相应开发经费,即可免费享受其他同盟单位提供的共享资源。共享资源开发经费由市州、县市区财政负责,以教学课件、教学资料为主。
(三)市场资源。由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以市场方式运作,有偿使用,以课件和教学资料为主。
五、资源建设办法
为提高资源研发效益,避免重复研发,保证资源质量,我省资源建设采用自主研发、弓I进优化和收集整理教师已有资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一)发布资源目录。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根据资源研发总体规划,制定年度教学资源研发目录(包括公共资源、共享资源和市场资源),经我厅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公开征集资源研发者。
(二)自主申报资源项目。研发者可根据研发目录,结合自身优势,志愿选取研发项目,并向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申报,通过竞标形式选定研发者。
(三)专家评审确认。组建教学资源研发专家队伍,对研发目录、项目申报以及资源最终确认等,实行专家评审。
六、资源应用途径
(一)网络应用
以省资源中心网站为载体,按资源类型、使用对象分别建设专项网站。包括公共资源网站、共享资源网站、市场资源网站、学生学习网站等。
(二)光盘应用。凡网络不能覆盖或有需要的学校,可使用光盘资源。
(三)卫星应用。条件具备后,通过卫星形式传输资源。
七、资源研发与应用管理
l、构建教学资源管理体系。
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在省教育厅的直接领导、统筹管理下,具体负责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的建设、维护和升级,承担全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市州、
县市区基础教育资源同盟单位工作。
市州主要负责省级资源库在本地区的分布存储及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对县市区应用研发工作点进行工作指导,及时反馈本地区教学资源应用情况,对教师进行教学资源应用培训,承担共享资源研发任务。
县市区主要负责了解教学资源应用情况,及时反馈本区域教学资源应用的需求,组织教师应用资源、研发资源和上传资源。
2、完善教学资源管理应用条件。
以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为基础,完成省、市州、县市区、学校四级教学资源管理应用软件的免费配备和联网工作,使之互联互通,实现资源传输、用户管理和资源检索的统一。
3、实行入库资源准入制和动态管理制度。
凡进入省基础教育资源网的资源,均需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查,并报我厅批准同意。同时,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要对资源应用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管理,对点击率高的优秀资源予以保留和推广,没有点击率或点击率较低的予以撤消,每年按资源总量的20%予以补充和更新,确保教师教学需要。具体准入和动态管理办法由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制定,报我厅同意后实施。
八、保障措施
l、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湖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源建设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和统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基础教育处。成立湖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资源建设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标准制定、方案论证、业务指导和资源审定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基础教育资源中心。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教学资源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资源建设计划,组织资源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各学校在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上完成教师实名注册。
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本校的教学资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已连接互联网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全校教师在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完成实名注册。
2、建章立制,促进发展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资源建设的制度体系,确保资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源建设、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鼓励学校、教师参与资源研发,促进资源应用,提高教学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网络设施、终端设备的管理、维护以及教育教学资源的下载、登记、使用、评价等制度,建立科学管理和应用服务体系,保证应用工作的正常开展。
3、落实投入,提供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资源建设与应用专项,认真落实湘财教[2007]67号文件精神,健全基础教育资源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确保资源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4、培训骨干,建设队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资源研发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要建立骨干教师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培训各地的骨干教师,努力建设一支基础教育资源建设的研发.技术和推广应用队伍。各市州及县区也应开展相关培训,组建资源建设的骨干队伍。学校要加强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所有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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